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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地个人源于香港公司的薪酬所得,是否需要在香港缴纳个税

一、对于在香港公司取得薪酬的内地个人,如何履行其个税申报义务,现分情况介绍如下:
 
1. 一个财政年度内,在香港停留天数不超过90天的任一非香港居民,可以就其薪酬所得,申请个税减免;
 
2. 在一个财政年度内,在港停留天数超过90天,但是不超过183天,符合以下两个条件,可以申请豁免缴纳薪俸税:
A)  该项报酬并非香港雇主或其代表支付
B)  该项报酬不是由香港雇主设在香港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
 
如果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,则需要根据在港天数,按比例缴纳香港薪俸税
 
3. 在港天数超过183天,则需要就在香港取得的全部收入,缴纳个税
 
二、申报流程介绍
 
1. 一般香港税局会在每年4月初,发雇主申报表给HK公司,申报其所在员工薪资及个人身份、居住信息
2. HK公司会在收到雇主申报表的一个月内,如实申报员工住址、身份信息及薪酬金额
3. 税局会根据该公司申报的员工信息,发个税表到员工的个人通讯地址(一般为住址),要求填报具体个人信息(注 1)
4. 个人在一个月之内填报好税表,交给税局,同时根据在港停留天数和薪资发放情况,看是否符合减免个税申请的条件
5. 符合免税申请的人士,税局收到个税填报表后,会选择性的发Query Letter,要求进一步详细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和支持文件,以供香港税局判断决定是否免税(注 2)
 
注1:提供家庭住址为个税表通讯地址的个人,要经常性查看信箱,以免错过报税日期,而招致被评税的风险。
 
注2:个税的减免,不是自动程序,需要税局视情况查证,所以可能会有答复香港税局信函的需要。
 
香港税务看似简单,但是流程繁琐复杂,如果因为不清楚具体流程而错失报税或反对时间,会造成很大的麻烦,轻则会发花费更多时间与税局沟通,重则需要交纳本可以减免的个税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所以,建议有关香港税务事宜,无论是个税还是公司利得税,委托给专业人士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妥善处理为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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