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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岸公司服務
離岸公司註冊維護中的常見問題
1、Q: 我們現有BVI英國和香港公司,能否只在新加坡銀行開戶?
A: 根據最新新加坡當地銀行的規定,新加坡銀行一般只接受當地企業開戶,除非你有很強大的理由,證明你在新加坡當地已經有足夠的供應商,大量的業務經營,銀行可能會考慮讓你開戶。
詳情請查看該網站關於此部分內容的連結:
http://www.bycpa.com/GB2312/html/news/20096/711.html
2、Q: 非新加坡公司在新加坡有業務往來的話,是否需要進行年度財務審計?
A: 根據新加坡公司條例,非新加坡公司是不需要在新加坡進行年度財務審計的。
詳情請查看該網站關於此部分內容的連結:
http://www.bycpa.com/GB2312/html/news/20123/963.html
3、Q:如果我是非居港人士,我所經營的香港公司如何納稅?
A:任何人士,包括法團,合夥業務,受託人或團體,在香港經營行業、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、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(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),均須納稅。徵稅物件並無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別。因此,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潤可毋須在香港納稅;反過來說,非居港人士如賺取于香港產生的利潤,則須納稅。至於業務是否在香港經營及利潤是否得自香港的問題,主要是根據事實而定。於海外產生的利潤,即使將款項匯回香港,亦毋須納稅。
詳情請查詢:
http://www.bycpa.com/GB2312/html/news/200810/35.html
4、Q: 香港公司聘用員工需要符合什麼規定?是否有最低工資要求?
A: 規管香港雇傭條件的主要法例為《雇傭條例》,除少數情況外適用于所有雇員。此外還制定有《雇員補償條例》以及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》等條例用以規定雇主和雇員間的權利和義務。
詳情請查閱:
http://www.bycpa.com/GB2312/html/news/200810/25.html
5、Q: 新加坡公司個人做股東和以現有離岸公司做股東在程式上有不同嗎?
A: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,個人和現有離岸公司做股東程式上是一樣的,只是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,個人需提供個人的身份資訊和位址資訊,離岸公司需提供公司的註冊資訊。
詳情請查看該網站關於此部分內容的連結:
http://www.bycpa.com/GB2312/html/news/200810/39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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