貝里斯的政經概况 Introduction to Belize
國名:Belize, 貝里斯(亦翻譯成伯利茲,百利玆)
獨立日: 1981 年9月21日
國旗:呈長方形,長與寬之比約爲3∶2。旗面主體爲藍色,上下各有一紅色寬邊,正中爲白色圓地,其中繪有50片綠葉環繞的國徽。藍色代表藍天和海洋,紅色象徵勝利和陽光;50片綠葉構成的飾環表示紀念該國自1950年開始爲爭取獨立而鬥爭幷最終取得勝利。
國徽: 圖案中間爲盾徽。盾面左上方爲交叉著的撬杠和錘子,右上方爲交叉著的長斧和鋸子,這兩組圖案象徵該國的木材資源豐富,是森林之國;下方爲航行于海上的帆 船,代表該國的捕魚業和航海業。盾徽背後立有一棵紅木樹,這是伯利茲的國樹;兩側站立著肩扛斧頭和撬杠的伐木工人,象徵伯利茲人民以伐木爲生計;下端的綬 帶上寫著“我在林蔭中繁榮昌盛”。
自然地理:面積22963平方公 裏。位于中美洲東北部。北和西北鄰墨西哥,西和南與危地馬拉接壤,東瀕加勒比海。海岸綫長322公里。境內多山地、沼澤和熱帶叢林。地形大致可分爲南、北 兩個部分:南半部地形以瑪雅山脉爲主體,山脉爲西南—東北走向。其支脉科克斯科姆山的維多利亞峰海拔1121.97米,是全國最高峰。北半部爲海拔不到 61米的低地區,其中大部是沼澤;有伯利茲河、紐河和翁多河流經。屬熱帶雨林氣候。
人口:22.1萬(1996年估計)。多爲混血種人和黑人,其中還有印第安人、瑪雅人、印度人、華人和白人。官方語言爲英語。近半數以上居民通用西班牙語或克裏奧爾語。居民中60%信奉天主教,其餘多信奉基督教。
首都:貝爾莫潘(Belmopan)
簡史:原爲瑪雅人居住地。16世紀初 成爲西班牙殖民地。1638年英國殖民者入侵,1786年英國派駐行政官,取得實際管轄權。1862年英國正式宣布伯利茲爲其殖民地,改名爲英屬洪都拉 斯。1956年4月根據新制定的憲法,伯利茲舉行了首次大選。人民統一黨喬治·普賴斯獲勝,組成了立法院。1961年喬治·普賴斯被任命爲首席部長。1964年1月伯利茲實行內部自治,但國防、外交和治安仍由英國負責。1965年普賴斯出任總理,幷將立法機關改爲兩院制。1970年8月殖民地的首府由伯利茲城遷到新建的城市貝爾(1973年6月改名爲貝爾莫潘)。早在1821年危地馬拉獨立後,曾宣布它繼承西班牙對伯利茲的“主權”。英、危雙方多次商談以解决爭端,直至1980年10月11日,聯合國非殖民化委員會及聯大均以壓倒多數通過决議,宣布伯應在一年內獨立。1981年9月21日伯正式獨立,爲英聯邦成員國。
政治:1981年8月的獨立憲法 規定:英國女王是伯利茲國家元首,由女王任命的總督(必須是伯利茲公民)是英國女王在伯利茲的代表;總督任命衆議院多數党領袖爲政府總理,幷根據衆議院多數黨的提名任命總理,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副總理、內閣部長及反對黨領袖。國民議會是國家的立法機構。
外交:奉行不結盟的對外政策,優先發展同美國的關係。1981年9月25日加入聯合國。1987年2月6日,伯利茲同中國建交。
與中國關係:1989年10月11日,伯利茲同臺灣當局“建交”,同年10月23日中國中止同伯利茲的外交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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